律师档案
刘炯辉
刘炯辉律师
新疆 乌鲁木齐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炯辉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申请企业破产人的要求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09 15:09)    点击:319

  申请企业破产人的要求

  1、该企业自己(债务人);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,企业自己可以申请破产;

  2、该企业的债权人;在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,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。

  3、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。该企业已解散,还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时,发现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申请破产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、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。

 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。

 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,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刘炯辉律师提供“债权债务  房产纠纷  公司法务  股权转让  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炯辉律师,刘炯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刘炯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899811877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刘炯辉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乌鲁木齐律师 |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刘炯辉律师主页,您是第20769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