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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阳合同的形式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5-23 15:05)    点击:324

阴阳合同的形式有哪些?

阴合同作为一种私下协议,从签订的时间看有两种情形:一种是产生于阳合同之前;另一种是产生于阳合同之后。对这种不同情形的私下协议的法律效力应作具体分析。第一种情形的私下协议,如果因建设工程项目属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范围,那么这种私下协议因违反我国《招标投标法》对招标的强制性要求而无效。第二种私下协议的法律效力,则需依私下协议的具体条款而定,若其内容违反了经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的阳合同的实质性内容,该协议或有关条款无效;若未违反实质性内容的,那么该私下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。这里需明确的是,何谓实质性内容?这是判断私下协议效力的关键所在。从我国《合同法》对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的规定中,我们可以认为有关合同的标的、数量质量、价款或报酬、履行期限、履行地点和方式、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变更,为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,涉及这些内容的私下协议或条款的应为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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